创新创业学院职能
2018年1月3日 星期三
超级管理员
3044
创新创业学院下设三个中心: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、创新能力训练中心、创业实践服务中心。现将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明确如下:
一、人员组成
院 长:尹新明
副院长:李书民 贾磊
二、工作职责
创新创业学院下设三个中心,具体职责如下:
1.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:负责修订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,完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,推进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改革,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学相融合,做好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和学籍管理,加大对创新实验室,学科竞赛的整合和指导力度。
2.创新能力训练中心:负责学生创新训练、创新培育、创意指导工作,做好“互联网+”“挑战杯”“创青春”等赛事的组织工作,完善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及创新团队的培育工作,加强创新项目向创业培育转化力度,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活动,在活动中训练创新能力。
3.创业实践服务中心:负责学生创业实践、创业训练、创业培育、创业孵化和创新创业课题研究。加强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,开展创业实践训练活动,做好农创空间的管理工作,增强大学生创业服务能力,建立校内外创业培育孵化体系,强化创业团队的培育孵化工作。